援引新华社消息:
工信部、网信办、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该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具体包括三个部分。
1.夸大和虚假宣传问题,面向车企。
对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等方面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排在第一。汽车企业操纵机构或评测类账号搞虚假或不规范评测,引用、捏造虚假数据,选择性披露销售数据,巧立名目发布销量排行等各种榜单,此类行为也将列入专项整治范围。借助展会、论坛等行业活动及网络营销宣传活动,制造、炒作话题,造成行业和社会不良影响,这一行为也在列,且确实需要特别重视。
2.恶意诋毁攻击问题,面向全行业。
以遏制、打压竞争对手为目的,诋毁攻击汽车企业或者汽车产品,抹黑企业声誉或商品声誉,对企业进行恶意投诉,此类行为获得了重视;但面向的显然是汽车媒体行业,不否认这种情况客观存在,但是如果没有车企在背后操弄的话,纯粹为了获取流量的汽车媒体往往不敢于冒险。所以关键还是第二点的内容,其提到组织、操纵网络水军、黑公关、黑嘴、饭圈粉丝,联动发布涉车企和企业家的虚假、负面信息,煽动网民情绪,打“口水战”以恶意抹黑竞争对手,以及企业高管利用自身影响力进行“拉踩引战”的行为均已获得重视。
3.非法牟利问题,面向汽车媒体。
通过制作虚假图片、视频、捏造故事,炒作和散布涉车企负面话题,恶意解读汽车企业销量波动,攻击车企经营发展战略等为了赚取网络流量获得商业利益的行为,显然是要小心了,这些行为确实是违法的。其次利用自身话语权和影响力,以“新闻监督”或“舆论监督”以及“科普”等名义,通过以商养测、以测养商、开展商业测试结合的虚假或不规范测评等方式,以获得商业利益或要求企业提供“保护费”的行为,均已被重视。或者在企业发布新品和企业融资等重要节点,发布涉企业不实信息或负面信息,或者在评论区带节奏以胁迫企业开展商务合作,利用主板机、生成人工智能等技术制造新型网络水军产出虚假内容,等等,这些非法牟利行为都不会再被允许。
此次《通知》强调通过组织企业自查、畅通举报渠道、深入分析研判等方法是寻找线索,强化汽车行业网络乱象处置力度。各地也将要深挖网络乱象背后的公关公司和营销公司,对于“黑公关”或“饭圈粉丝”等乱象进行治理。
看起来有一些“风闻言事”的味道。
只是关于汽车销量波动、产品测评结论非好评、负面信息在特殊节点发布等行为的描述,可能会为汽车媒体带来一些难题;因为最终解释权还是在车企的手中,如果相关内容所带来的结论可能是负面的,对于企业而言则有可能将其认定为损害企业或商品声誉,尤其是在此之后。
汽车媒体的责任应当是监督和科普,所以如何划定主观恶意和非主观恶意的界限应当是同样重要的。
反之,最终解释权如果还在企业的手中则未来的汽车媒体更会相当保守,大批模棱两可的内容将不会再敢于发布。尤其是自媒体人,其力量与车企的悬殊是巨大的,如果一些存在争议的内容可能会为自己带来麻烦的话,不能排除相关内容的产出量和质量可能会打折扣。
目前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的根源主要在于车企,不论是“口水战”或网络水军营销等情况,主要参与者都是要牟利的;也就是说这些角色其实都只是被雇佣做事而已,是工具的角色,问题的根源是雇佣者,角色是甲方,说白了就是某些汽车企业,是它们为公关公司和营销公司注入资金,进而才能在一个本应该围绕技术讨论的、不会频频有热搜话题的行业里高频率输出热门话题。
所以关键方向还是要看向企业,对于汽车媒体则应当避免由企业和相关第三方公司掀起一次不合理的风闻言事的投诉举报浪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