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由,与姐姐争46万遗产,律师:继承权男女平等

   日期:2025-08-11     作者:kongyu       评论:0    移动:http://www.tttmy.cn/mobile/news/show-htm-itemid-1711.html
核心提示: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广西,荔浦。2024年11月,大美和小美(均为化名)的母亲因车祸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仅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大参考》,广西,荔浦。2024年11月,大美和小美(均为化名)的母亲因车祸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仅有一笔46万元的存款。姐姐大美表示,自己虽然出嫁,但是同样尽心尽孝,按法律规定应当平分。妹妹小美则表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自己招夫上门,留在家里照顾母亲,按当地习俗,应继承母亲全部财产。两人相持不下,最终对簿公堂。法院:依据《民法典》,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一般由同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继承,与是否出嫁没有必然关系。经调解,姐姐大美继承人民币21万元,妹妹继承其余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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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调解现场

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继承权男女平等。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论是否出嫁,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份额与是否出嫁无关。母亲去世未留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姐妹俩作为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的遗产。同时根据《民法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妹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当地习俗也不能违背法律,不能作为妹妹继承全部遗产的依据,姐姐妹妹都有权利继承母亲财产。

潇湘晨报记者张沁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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