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辖区中小学生出行安全,近日,大宁公安交警开展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组织民辅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设卡查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在查处过程中,民辅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向未成年人普及电动自行车驾驶的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对现场查处的电动车依法予以查扣并通知家长,进行教育处理,形成交警、家长联合管理的模式,从源头消除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安全隐患。
大宁公安温馨提示
1、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教导孩子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让孩子充分了解违规骑行的危害和后果;
2、切勿为孩子提供扫码解锁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机会,也不要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并允许其上道路骑行;
3、请关注孩子的出行方式,如发现孩子有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严肃教育;
4、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李聪)